同名同姓网>小说人物>小说人物"黄宗羲"简介

小说人物“黄宗羲”相关剧情

黄宗羲(1610年-1695年),字太冲,号梨洲,世称南雷先生或梨洲先生,浙江绍兴府余姚县(今浙江省宁波余姚市)明伟乡黄竹浦(今陆埠镇)人。明末清初经学家、史学家、思想家、地理学家、天文历算学家、教育家。黄宗羲与顾炎武、王夫之并称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或明末清初三大儒);与弟黄宗炎、黄宗会号称浙东三黄;与顾炎武、方以智、王夫之、朱舜水并称为“明末清初五大师”。黄宗羲亦有“中国思想启蒙之父”之誉。

其父黄尊素登万历年间进士第,亦为东林党人。黄尊素曾任监察御史(明熹宗天启中),受阉党所害。

明思宗即位,黄宗羲怀锥入京伸冤,审讯时,以锥击刺阉党党人许显纯,殴打崔应元。审讯阉党党人李实之时,又以锥刺李实。声名四起,人称“姚江黄孝子”,明思宗尝叹其为“忠臣孤子”。从父遗命,师事晚明儒学殿军刘宗周,得蕺山之学。又苦读史书,由明代《十三朝实录》开始,进而遍读“廿一史”。

曾参加抗清活动,参与对阉党斗争,并成为“复社”领导人之一,与“几社”、“应社”等士人往来,南明弘光年间,阮大铖搜捕复社人士,指为东林党余孽,黄宗羲亦名列其中,被捕入狱。弘光朝覆灭,乃逃回家乡。清兵南下时,曾组织“世忠营”武装抵抗。

明亡,屡拒清廷征召,隐居著述讲学。康熙帝曾接连两次征召黄宗羲赴京应博学鸿儒试,均遭黄拒绝。康熙帝于是下令地方官员尽录黄宗羲著作。后康熙帝欲修《明史》,再次想起黄宗羲,曾邀黄赴京主持史局。全祖望《梨洲先生神道碑文》:“宗羲不入史局,而史局大事必咨之,其所辩论,史局常依之资笔削焉。”尽管如此,黄晚年并未拒绝与满清官员的私人交往,不干涉子弟门人参与科举考试,在文章里采用了康熙、顺治等年号,对于康熙也偶有赞美之辞。同为抗清志士的吕留良等人一度怀疑黄已经变节。他的妥协使得其作品得以避开满清文字狱,流传后世。

黄坚守了终身不仕,临死时没用棺木,只在身下放了块青石板,表达了肉身“速朽”的意愿,追思了其晚年以个人品质换明朝文化的流传的妥协。

黄宗羲有三子,黄百药、黄正谊和黄百家。

黄宗羲和他的兄弟黄宗炎、黄宗会都是当时著名的学者,有“浙东三黄”之谓。后代中的黄百家亦是清代著名学者。参见条目:

黄宗羲学识渊博,大凡天文、历算、音律、经史百家,释道、农工等无不深究。治学以捍卫阳明心学自任,力主诚意慎独之说。亦重史学之钻研,服膺者如万斯同、全祖望、章学诚等皆以史学名家,蔚为浙东学派。

黄宗羲从文学角度强调“性情”,反映现实,表达真意。其诗风格朴实,富爱国主义精神,表现出崇高的民族气节和坚强意志。

黄宗羲并精通天文历算和数学。他用推算日食的方法和阎若璩等人考证古文《尚书》是系古人伪作,给当时思想界带来很大震动。黄宗羲通过对照《国语》,认为古文《尚书·汤诰》是后人“误袭周制以为《汤诰》”。并得结论“今因推日食于昭十七年六月”(鲁昭公十七年夏六月甲戌朔日),“可见《夏书》本文不同孔书、左氏而非伪也,则不能不致疑于古文矣”。西人Fred Espenak的数据表明黄宗羲的推算完全正确。

北宋沈括于《梦溪笔谈·技艺》中说:“淮南人卫朴精于历术,一行之流也。《春秋》日蚀三十六,诸历通验,密者不过得二十六七,唯一行得二十九,朴乃得三十五,惟庄公十八年一蚀,今古算皆不入蚀法,疑前史误耳”。沈括之说,世后没人怀疑。黄宗羲作《春秋日食历》,对此观点进行进行了分析和修正。黄宗羲用西汉三统历推算出鲁庄公十八年二月是否有闰,并用授时历并参考西方历法,说明了比月频食是不可能发生的。黄宗羲发现《春秋》中记载的两次比月食都是“前食而后不食”,并论证了《春秋》中鲁襄公二十四年有关月食的记录是错误的,而鲁庄公十八年三月日食记录是可靠。

黄宗羲用历算的方法对武王伐纣的确切年代进行了探讨,写有《历代甲子考》。他重新推算了孔子的确切生辰日期,并论证了周正建子和周历改月。

黄宗羲参考西方天文学中本均轮的理论(托勒密的理论)考察了中国“日高于月”的说法。

黄宗羲在有限性、无限性的观念认识上亦有所建树。他数学上纠正了朱熹《壶说书》中的相关错误。分析了明朝流行的算盘和《数术记遗》中记载的计算器的区别。他对乡射侯制进行了详细数学分析。

黄宗羲亦对中国和西方数学进行了平行比较,但由于时代的局限性,他认为西方数学中的一些概念方法不过是对中国古代算术的窃取和修改。

黄宗羲详细注解了蔡元定乐律学,纠正了朱熹注《孟子》中的相关乐律错误。

黄宗羲详细刊校了《水经注》,批驳了“分野说”。

政治方面,明末清初社会动乱,李自成农民起义和清兵入关相继发生,社会矛盾激化。

经济方面,明末清初经济结构的异动,[1]货币起到了积累原始资本的作用,雇佣关系的滋生,江南地区手工业资本化活动的日益扩大化,史称为资本主义萌芽。[2] 文化方面,儒学的世俗化运动极大地冲击了程朱理学在中国传统思想体系中的地位。后来阳明心学的诞生是儒家思想各家具有生机与活力,这也是黄宗羲思想诞生的母体。

哲学上反对宋学中“理在气先”的理论,认为“理”并不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实体,而是“气”的运动规律,认为“气质人心是浑然流行之体,公共之物也”。具有唯物论的特色。

“盈天地皆心也”的观点又有唯心论的倾向。这与黄宗羲服赝阳明学,深受其影响有关。黄认为王学中“致良知”的“致”,就是“行”,两者别无二致。

黄宗羲和顾炎武、王夫之等人是明代中国民本思想萌芽的代表人物,《明夷待访录》是这方面的重要著作,其中《原君》是其中一篇代表作,黄宗羲于其中充分了探究为君之道,表现出“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明末时,黄宗羲提出“天下为主,君为客”、官员应当“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有治法而后有治人”、“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学校指一种机构)、“公其非是于学校”等观点。有学者认为黄宗羲的思想仍属治权在君,并没有到达近代民主思想的标准,也有学者认为黄宗羲的思想是近代民主思想,在民权理论上还超越了欧洲的卢梭。另外,有西方学者称黄宗羲为“中国自由主义先驱”。

黄宗羲定律是指中国历史上赋税改革历朝历代都有进行,虽赋税改革目的很多是为了减轻农民负担,改善国家财政,每次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在短时间内确实有下降,但随后又增长到比改革进行前更高的水平,国家财政最后也得不到改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温家宝在记者招待会上曾提到这一定律。

此后被引申到工业社会企业税费负担论述中。如刘禹乔、查颖等将其初步引入到中国大陆民营企业税费负担研究中。认为目前中国的财政体制是一种“压力单向传导机制”,是造成税改不断但部分企业税费负担不降反升的主要原因。

主张土地改革,赋税改革,大量减少胥吏(中下层官员)[明清时期,胥吏的大量存在是冗官冗员的主要表现,特别是大量编外人员即白员的存在,成为政治腐败和社会黑暗的重要原因。他们依据自身的政治身份,形成利益集团,盘剥百姓,作威作福,成为社会的寄生阶层。他们的大量存在,扰乱国家和社会的秩序,加重国家的财政负担和民众的负担,败坏社会风气,白员问题可以说是拖垮明清两代统治的重要因素之一。即使时至今日这种问题依然存在,是中国专制政治的一种病态表现。所以黄宗羲提倡大量减少胥吏,革新政治,净化社会风气]。

反对传统重农抑商,认为并强调“工商皆本”。

主张文学应当反映现实社会,表达作者的真情实感,这具有现实主义的特点。不满明代文学的刻意摹拟,摘抄剽窃之风。

黄宗羲文章直抒胸臆,不事雕琢,写了许多传记,大力表彰爱国志士和抗敌英雄。

黄宗羲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是一位杰出的教育家。黄宗羲在他的名著《明夷待访录》中专门列出《学校》一章。他认为学校中也要析讲时事时政,要明是非之理,也要对政府行为有所监督。认为学校的领导(“学官”)需要有较大的权力。学校也应广开言路,成为舆论场所。这种学校议政,参与是非判断,言论倡民主的观点在当时非常新颖。

黄宗羲并认为“学贵履践,经世致用”,这种理论实践并重的教育学习观点与他深受阳明学中“知行合一,知行并进”密不可分。

黄宗羲在今浙江宁波、绍兴等地办学讲学,培养了很多学生。

今人编有《黄宗羲全集》

为父鸣冤,庭锥奸党

明万历三十八年八月初八(1610年9月24日),黄宗羲出生于绍兴府余姚县通德乡黄竹浦,其地现名浦口村,属浙江省余姚市明伟乡。降生前夕,母亲姚氏曾梦见麒麟入怀,所以,宗羲乳名“麟儿”。父黄尊素,万历进士,天启中官御史,东林党人,因弹劾魏忠贤而被削职归籍,不久下狱,受酷刑而死。崇祯元年(1628年)魏忠贤、崔呈秀等已除,天启朝冤案获平反。黄上书请诛阉党余孽许显纯、崔应元等。五月刑部会审,出庭对证,出袖中锥刺许显纯,当众痛击崔应元,拔其须归祭父灵,人称“姚江黄孝子”,明思宗叹称其为“忠臣孤子”。

得拜名师,入社兴学

黄宗羲归乡后,即发愤读书,“愤科举之学锢人,且建‘续钞堂’于南雷,以承东林之绪”。又从学于著名哲学家刘宗周,得蕺山之学。

崇祯四年(1630年),张溥在南京召集“金陵大会”,当时恰好也在南京的黄宗羲经友人周镳介绍参加复社,成为社中活跃人物之一。这年,他还加入了由名士何乔远为首领的诗社;后来,黄宗羲与万泰、陆符及其弟宗炎、宗会等还在余姚组织过“梨洲复社”。

明亡抗清,兵败隐居

崇祯十五年(1642年),黄宗羲北京科举名落孙山。冬月初十,宗羲回到余姚家中。崇祯十七年春,明亡。五月,南京弘光政权建立,阮大铖为兵部侍郎,编《蝗蝻录》(诬东林党为蝗,复社为蝻),据《留都防乱公揭》署名捕杀,黄宗羲等被捕入狱。翌年五月,清军攻下南京,弘光政权崩离,黄乘乱脱身返回余姚。闰六月,余姚孙嘉绩、熊汝霖起兵抗清。于是,黄变卖家产,召集黄竹浦600余青壮年,组织“世忠营”响应,著《监国鲁元年大统历》,鲁王宣付史臣颁之浙东。顺治三年(1646年)二月,被鲁王任兵部职方司主事。五月,指挥“火攻营”渡海抵乍浦城下,因力量悬殊失利。六月兵败,清军占绍兴,与王翊残部入四明山,驻杖锡寺结寨固守,后因其外出时部下扰民,寨被山民毁而潜居家中,又因清廷缉拿,避居化安山。六年朝鲁王,升左副都御史。同年冬,与阮美、冯京第出使日本乞兵,渡海至长崎岛、萨斯玛岛,未成而归。遂返家隐居,不再任职鲁王行朝。顺治七至十一年,遭清廷三次通缉,仍捎鲁王密信联络金华诸地义军,派人入海向鲁王报清军将攻舟山之警。期间家祸迭起,弟宗炎两次被捕,几处极刑;儿媳、小儿、小孙女病夭;故居两次遭火。顺治十年九月,始著书讲学,康熙二年至十八年(1663年-1679年),于慈溪、绍兴、宁波、海宁等地设馆讲学,撰成《明夷待访录》、《明儒学案》等。

入清拒仕,著述以终

康熙十七年(1678年),诏征“博学鸿儒”,学生代为力辞。十九年,康熙帝命地方官“以礼敦请”赴京修《明史》,以年老多病坚辞。康熙帝令地方官抄录其所著明史论著、史料送交史馆,总裁又延请其子黄百家及弟子万斯同参与修史。万斯同入京后,也执意“以布衣参史局,不署衔、不受俸”。是年黄宗羲始停止讲学,悉力著述。二十二年,参与修纂《浙江通志》。廿九年,康熙帝又召其进京充顾问,徐乾学以“老病恐不能就道”代辞。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王掞视学浙江,倡议在黄宗羲故居黄竹浦重建忠端公(黄尊素)祠,宗羲写了《重建先忠端公祠堂记》。次年,王掞又捐俸汇刻刘宗周文集,宗羲与同门友董玚、姜希辙一起编辑了《刘子全书》,并为之作序。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黄宗羲将旧刻《南雷文案》等文集删削修改,定名《南雷文定》重行刊刻。这年,他自筑生圹于龙虎山黄尊素墓侧,并有《筑墓杂言》诗。康熙二十九年,黄宗羲年已八十,曾至杭州、苏州等地寻访旧迹,拜访朋友。次年,应新安县令靳治荆之邀游览黄山,为汪栗亭《黄山续志》作序。康熙三十一年,黄宗羲病势沉重,闻知贾润刊刻其《明儒学案》将成,遂抱病作序,由黄百家手录。次年,《明文海》编成,宗羲又选其精粹编为《明文授读》。

康熙三十四年七月三日(1695年8月12日),黄宗羲久病不起、与世长辞。他在病中曾作《梨洲末命》和《葬制或问》,嘱家人丧事从简:死后次日,“用棕棚抬至圹中,一被一褥不得增益”,遗体“安放石床,不用棺椁,不作佛事,不做七七,凡鼓吹、巫觋、铭旌、纸幡、纸钱一概不用”。黄宗羲在临终前四天给孙女婿万承勋的信中写道:总之,年纪到此可死;自反平生虽无善状,亦无恶状,可死;于先人未了,亦稍稍无歉,可死;一生著述未必尽传,自料亦不下古之名家,可死。如此四可死,死真无苦矣!

黄宗羲曾自云一生有三变:“初锢之为党人,继指之为游侠,终厕之于儒林,”这正是黄宗羲一生的写照。 

黄宗羲对经济的观点由现代学者秦晖总结,历史上的税费改革不止一次,但每次税费改革后,由于当时社会政治环境的局限性,农民负担在下降一段时间后又涨到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明清思想家黄宗羲称之为“积累莫返之害”,称为“黄宗羲定律”。温家宝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曾提到这一定律。此后被引申到描述工业社会企业税费负担中去,如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刘禹乔、查颖等将黄宗羲定律初步引入到民营企业的税费负担研究中 。

黄宗羲反对日益苛重的赋税征收。他说“吾见天下之田赋日增,而后之为民者日困于前,”指出江南的田赋特重,有些田亩将一年的产量“尽输于官,然且不足。”他分析了使人民苦于“暴税”的三害“有积累莫返之害”,指税制每经过一次改革,都导致赋税的进一步加重;“所税非所出之害”,指田赋征银,银非农业生产之所出,纳税者因折银而加重负担;“田土无等第之害”,指不分土地的肥瘠程度按一个标准征税,造成负担不均。黄宗羲提出的赋税主张是,第一,“重定天下之赋”,定税的标准应“以下下为则”;第二,征收田赋“必任土所宣,出百谷者赋百谷,出桑麻者赋布帛,以至杂物皆赋其所出”,生产什么缴纳什么,不强求一致;第三,重新丈量土地,按土质优劣计算亩积,分别以240、360、480、600和720步作为五亩,即把土地分为五等,据等征税,消除因土地质量不同而带来的赋税负担不均的问题。

黄宗羲认为,要使民富,还必须“崇本抑末”。所谓“崇本”,即“使小民吉凶,一循于礼;所谓“抑末”,即凡为佛、为巫、为优倡以及夺技淫巧等不切于民用而货者,应“一概痛绝之”。他说:“世儒不察,以工商为末,妄议抑之。夫工固圣王之欲来,商又使其愿出于途者,盖皆本也”。“工商皆本”的思想是对传统的“重本抑末”的大胆否定。

哲学上反对宋学中“理在气先”的理论,认为“理”并不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实体,而是“气”的运动规律,认为“气质人心是浑然流行之体,公共之物也”。具有唯物论的特色。“盈天地皆心也”的观点又有唯心论的倾向。这与黄宗羲服役阳明学,深受其影响有关。黄认为王学中“致良知”的“致”,就是“行”,两者别无二致。

黄宗羲并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是一位杰出的教育家。黄宗羲在他的名著《明夷待访录》中专门列出《学校》一章。他认为学校中也要析讲时事时政,要明是非之理,也要对政府行为有所监督。认为学校的领导(“学官”)需要有较大的权力。学校也应广开言路,成为舆论场所。这种学校议政,参与是非判断,言论倡民主的观点在当时非常新颖。黄宗羲并认为“学贵履践,经世致用”,这种理论实践并重的教育学习观点与他深受阳明学中“知行合一,知行并进”密不可分。黄宗羲在今浙江宁波、绍兴等地办学讲学,培养了很多学生。著名弟子有万斯同、万斯大、全祖望、章学诚、邵晋涵、仇兆鳌等。 

黄宗羲多才博学,于经史百家及天文、算术、乐律以及释、道无不研究。尤其在史学上成就很大,而在哲学和政治思想方面,更是一位从“民本”的立场来抨击君主专制制度者,堪称是中国思想启蒙第一人。他的政治理想主要集中在《明夷待访录》一书中。

限制君权

《明夷待访录》一书计十三篇,该书通过抨击“家天下”的专制君主制度,向世人传递了光芒四射的“民主”精神,这在当时黑暗无比社会环境下是极其难能可贵的!《原君》是《明夷待访录》的首篇。黄宗羲在开篇就阐述人类设立君主的本来目的,他说设立君主的本来目的是为了“使天下受其利”、“使天下释其害”,也就是说,产生君主,是要君主负担起抑私利、兴公利的责任。对于君主,他的义务是首要的,权力是从属于义务之后为履行其义务服务的。君主只是天下的公仆而已,“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然而,后来的君主却“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益出于我,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并且更“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视天下为莫大之产业,传之子孙,受享无穷”(均见《原君》)。对君主“家天下”的行为从根本上否定了其合法性。

黄宗羲认为要限制君主的权力,首先得明辨君臣之间的关系。他认为:“原夫作君之意,所以治天下也。天下不能一人而治,则设官以治之。是官者,分身之君也。”从本质上来说:“臣之与君,名异而实同”,都是共同治理天下的人。因此,君主就不应该高高在上,处处独尊的地位。就应该尽自己应尽的责任,即为天下兴利除害。否则就该逊位让贤,而不应“鳃鳃然唯恐后之有天下者不出于其子孙”。至于为臣者,应该明确自己是君之师友,而不是其仆妾,“我之出而仕也,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如果认为臣是为君而设的,只“以君一身一姓起见”,“视天下人民为人君囊中之私物”,自己的职责只在于给君主当好看家狗,而置“斯民之水火”于不顾,那么,这样的人即使“能辅君而兴,从君而亡,其于臣道固未尝不背也”,但同样是不值得肯定的。因为“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这就是黄宗羲的君臣观。它对传统的“君为臣纲”,“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封建纲常,无疑是一个有力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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