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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颢人物简介

程颢(1032年—1085年7月9日),字伯淳,号明道,学者称其“明道先生”。河南府(今河南洛阳)人。北宋理学家、教育家,理学的奠基者,“洛学”代表人物。

北宋嘉祐二年(1057年)举进士后,历官鄠县主簿、上元县主簿、泽州晋城令、太子中允、监察御史、监汝州酒税、镇宁军节度判官、宗宁寺丞等职。

程颢在北宋嘉祐年间考中进士, 宋神宗时任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反对王安石新政。在学术上,程颢提出“天者理也”和“只心便是天,尽之便知性”的命题,认为“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知信皆仁也”,识得此理,便须“以诚敬存之”(同上)。 倡导“传心”说。承认“天地万物之理,无独必有对”。

高祖父程羽由汴京迁居河南府(今河南洛阳),父亲程珦是木兰县令,1032年出生于湖北黄陂(今红安县二程镇)。

北宋元丰八年(1085年),宋哲宗即位,召其为宗正丞,未行而病逝,享年54岁。

程颢和弟弟程颐,世称“二程”,同为北宋理学的奠基者,其学说在理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后来为朱熹所继承和发展,世称“程朱学派”。其所亲撰有《定性书》《识仁篇》等,后人集其言论所编的著述书籍《遗书》《文集》等,皆收入《二程全书》。

人物生平

程颢其祖先历代仕宦,世代居住在中山府。他们的高祖程羽,是宋太祖赵匡胤手下一员将领。在宋太宗赵光义为晋王时,又是幕僚之一,又做过宋真宗的老师,官至兵部侍郎,死后赠封少卿。曾祖父程希振,曾任尚书虞部员外郎。其祖父程囗赠开封府仪同三司吏部尚书。二程的父亲程珦又以世家的萌庇,照例做了一个“郊社斋郎”,得到了晋升机会,由此起家,连续做了几十年的中央和地方官,官至太中大夫,到了暮年,才因病退休。

高祖父程羽由汴京(今河南开封)迁居河南府(今河南洛阳),赠开府仪同三司吏部尚书。宋仁宗录旧臣后代,程颢的父亲程珦因此被授为黄陂县尉,历知龚、凤、磁、汉诸州,后官至太中大夫。

宋仁宗明道元年(1032年),程颢出生。

程颢和弟弟程颐自幼深受家学熏陶,在政治思想上尤受其父程珦的影响,以反对王安石新法著称。  

程颢资性过人,修养有道,和粹之气,盎然于面,门人、友人与之相交数十年都未尝看见他有急厉之色。

嘉祐二年(1057年),   程颢举进士后,历任官鄠县主簿、上元县主簿、泽州晋城令、太子中允、监察御史、监汝州酒税、镇宁军节度判官、宗宁寺丞等职。

宋神宗在位期间(1068年~1085年),程颢任御史。因与王安石政见不合,不受重用,遂潜心于学术。《宋史》本传称:“慨然有求道之志。泛滥于诸家,出入于老、释者几十年,返求诸‘六经’而后得之”。与弟程颐开创“洛学”,奠定了理学基础。他先后在嵩阳、扶沟等地设学堂,并潜心教育研究,论著颇巨,形成了一套教育思想体系。

程颢提出,   教育之目的乃在于培养圣人,“君子之学,必至圣人而后已。不至圣人而自已者,皆弃也”。认为教育最高目的要使受教育者循天理,仁民而爱物,谨守封建伦常。且强调教育必须以儒家经典为教材,以儒家伦理为教育的基本内容。

程颢还提出,读书以期“讲明义理”,注重读书方法,“读书将以穷理,将以致用也”,不可“滞心于章句之末”,为此者乃“学者之大患”。同其理学思想一样,程颢的教育思想对后世也影响深远。后人为求学统渊源,于他讲学之处立祠或书院以为纪念。

宋仁宗嘉祐元年(1056年),程颢于京师讲《易》处(今河南开封繁塔之左)立二程祠。

宋神宗元丰八年(1085年),宋哲宗即位,召其为宗正丞,未行而卒,享年54岁。  

宋宁宗嘉定十三年(1220年),赐谥程颢为“纯公”,程颐为“正公”。

宋理宗淳祐元年(1241年),又追封程颢为“河南伯”,程颐为“伊阳伯”,并“从祀孔子庙庭”。  

元明宗至顺元年(1330年),诏加封程颢为“豫国公”,程颐为“洛国公”。

明代宗景泰六年(1455年),诏令两程祠以颜子(即颜渊)例修建,规制比于阙里,前后殿庑斋室等房共六十余间,祭文称颂两程“阐明正学,兴起斯文,本诸先哲,淑我后人”。

明宪宗成化二十年(1489年),河南巡抚李衍就二程祠建大梁书院,祀二程于讲堂。另嵩阳书院亦为纪念二程所立。《嵩阳书院志·序》称:“嵩阳书院,宋藏经处,两程夫子置散投闲与群弟子讲学地也”。

清圣祖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二程进儒为贤,位列孔子及门下、汉唐诸儒之上,次年康熙皇帝又赐给二程祠“学达性天”匾额。

主要成就

程颢的主要成就是他的理学主张。程颢与其弟程颐同为宋代理学的主要奠基者,世称“二程”。二程的学说在某些方面有所不同,但基本内容并无二致。皆以“理”或“道”作为全部学说的基础,认为“理”是先于万物的“天理”,“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万事皆出于理”,“有理则有气”。现行社会秩序为天理所定,遵循它便合天理,否则是逆天理。提出了事物“有对”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强调人性本善,“性即理也”,由于气禀不同,因而人性有善有恶。所以浊气和恶性,其实都是人欲。人欲蒙蔽了本心,便会损害天理。“无人欲即皆天理”。因此教人“存天理、灭人欲”。

要“存天理”,必须先“明天理”。而要“明天理”,便要即物穷理,逐日认识事物之理,积累多了,就能豁然贯通。主张“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的修养方法。二程宣扬封建伦理道德,提倡在家庭内形成像君臣之间的关系,流毒颇深。究其内涵:

一、“理”是宇宙的终极本原和主宰世界的唯一存在。“万物皆只有一个天理”。

二、“天理”又是封建道德原则及封建等级制度的总称。“上下之分,尊卑之义,理之当也,礼之本也”。“君臣父子,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乎天地之间”。

三、“天理”也具有自然特性及发展变化规律的意义。“天下物皆可以照理,有物必有则,一物须有一理”。

因二程兄弟长期讲学于洛阳,故世称其学派为“洛学”,二程在哲学上发挥了孟子至周敦颐的心性命理之学,建立了以“天理”为核心的唯心主义理学体系。二程在学术上所提出的最重要的命题是“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他们认为阳阴二气和五行只是“理”或“天理”创生万物的材料。从二程开始,“理”或“天理”被作为哲学的最高范畴使用,亦即被作为世界的本体,而且人类社会的等级制度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道德规范,也都是“天理”在人间社会的具体表现形态,“君臣父子,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于天地之间。”(《河南程氏遗书》五)

二程的人性论祖述思孟学派的性善论,但二程的人性论在性善论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深化了,回答了性为什么至善,为什么会产生恶的因素等一系列问题。二程认为人性有“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的区别,前者是天理在人性中的体现,未受任何损害和扭曲,因而是至善无疵的;后者则是气化而生的,不可避免地受到“气”的侵蚀,产生弊端,因而具有恶的因素。

二程认为,性的本然状态,由于是“天理”在人身上的折射,因而是至善的,人性中的善自然是其“天理”的本质特征,恶则表现为人的不合节度的欲望、情感,二程称之为“人欲”或“私欲”.,“人欲”是“天理”的对立面,二者具有不相容性,“天理”盛则“人欲”灭,“人欲”盛则“天理”衰。由此可见宋代理学家所提出的“存天理,灭人欲”这一命题,实际上是有其一定的积极意义,不容全盘否定。

程颢的故事

程颢妙破讹诈案

传说,宋神宗熙宁年间(1068年~1078年),担任监察御史的洛阳人程颢,曾以寥寥数语破了一件讹诈案。

当时,有一张姓财主得急病死,棺木埋葬后的第二天,有一老者到他家门口,对着财主唯一的儿子说:“我是你父亲,现在我年纪大了,无依无靠,来和你一起生活。”接着,老者一五一十向财主的儿子说明了来由。财主的儿子非常惊讶,于是两人一起到县府,请县令程颢判决。老者先说,“我是个郎中,因家中贫困,四处流浪,为人治病,一年中很少回家。妻子生下儿子,无力抚养,只得狠狠心肠把儿子送给张财主。某年某月某日,由村上的李某抱去,邻居阿毛亲眼看见。”事隔多年,怎么还能记得这样详细。老者说:“我是从远地方行医回村后才听说的,当时记在处方册的背后。”并从怀里掏出处方册递给程颢,上面用毛笔写道:某年某月某日,某人把小儿抱走,给了张三翁。

程颢问知财主的儿子才36岁,而死去的财主已经76岁,于是判定真伪,程颢对老者说:“财主儿子出生的时候,他父亲才40岁,这样的年纪,别人怎么会称作张三翁呢?”老者听罢无法狡辩,不得不承认自己冒认儿子,只想讹诈财主家的钱物的事实。案子遂破。  

天下事非一家私议

程颢在京任御史期间,恰逢宋神宗安排王安石在全国推行“熙宁变法”。“熙宁变法”一经铺开,便立刻激起众多士大夫的反对。

在北宋士大夫之间,即使是反对变法者,反对的程度和态度也不尽相同。翰林学士、右谏议大夫司马光、翰林学士范镇、御史中丞吕公著等人对新法明确表示反对,其中司马光最为激烈,他曾对宋神宗说:“臣之于王安石,犹冰炭之不可共器,若寒暑之不可同时。”王安石对司马光,也是势同水火,不共戴天。而程颢作为反对者阵营中的一员,态度上却温柔敦厚多了。王安石作为朝中炙手可热的人物,也对程颢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尊敬,尽管王比程还年长十一岁。王安石与大臣们讨论变法事宜,一遇思想不通处,王安石必声色俱厉,暴跳如雷,重者贬人官帽。某次,恰巧程颢受命前来议事,听后不慌不忙地劝王安石道:“天下事非一家私议,愿平气以听。”王安石见是程颢所言,又道理俱在,因此“安石为之愧屈”。

程颢说话做事,有理有节,不动真气,但他反对变法的态度却是一贯的。他任御史期间,多次上书宋神宗,指出不可变法的理由。他认为(变法的)反对者太多,总有反对的理由,天下没有反对者过多而能成功的改革,他以支持和反对改革人数的多寡来预测改革的成败,这倒与其他士大夫或批评王安石的长相或贬低王安石的品格不同,不过程颢这一反对的理由,最终也确实一语成谶。变法的对错好坏姑且不论,程颢在变法中的表现的温柔敦厚,颇具君子之风,刚烈火爆如王安石者,对他也存尊敬。  

御史不知上未食

熙宁二年(1069年),宋神宗接受御史中丞吕公著的推荐,提拔程颢为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监察御史是言官,其职责是规劝皇帝、纠察百官。然而对于士大夫来说,纠察百官好说,但规劝皇帝却非易事。因此,很多监察御史履职,或碍于情面,或担心权威,或害怕打击,往往形式重于内容,走走过场,不过让皇帝表现一下纳谏的姿态而已,至于纳不纳、纳什么、怎么纳,不予深究。

先见之明

宋神宗去世时,程颢正好送公文到郡府。哀悼完毕,留守韩宗师向他问起朝廷的事。程颢说:“现在司马光、吕公著做宰相了。”韩又问:“他们真做了宰相!以后会如何动作?”程颢说:“应该和元丰时期的大臣一样吧!如果先区分党羽,将来就令人十分忧虑了。”韩说:“有什么忧虑?”程颢说:“元丰时期的大臣都追求眼前利益,假使他们自己能改变那些残害百姓的法令,那自然很好。不然的话,党派斗争的祸害也许会没完没了。司马光为人忠诚正直,但很难商量事情;吕公著为人练达世事,但恐怕能力不够。”不久以后,这些话全都应验了。

人物评价

《辞海》:程颢,教育家、哲学家。二程同为北宋理学的奠基者。  

程颢、程颐所创建的“天理”学说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对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和哲学思想都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并受到了后世历代封建王朝的尊崇,以致逐步演变成为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后期近千年的占有统治地位的思想。

程颢、程颐经学思想以“经所以载道”和以义理解经为基本纲领,并在经学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天理论哲学,完成了伦理型儒学向哲理型儒学的转化,亦是经学史上的宋学发展为思想史上的理学的重要标志。二程以新儒学的义理来阐释儒家经典,是其与前代儒学的基本区别,具有新的时代特征。二程创立的天理论哲学代表了宋代理学发展的主要趋势,二程确立了理学的道统论,由此体现出其在理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程颢和程颐世称二程,他们在中国儒学思想发展史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是中国儒学第二次复兴的主要骨干人物。可谓宋学(注:一般指称宋代的儒家学术,学界也有指宋代学术总称的)泰斗。

二程创立的理学的核心内容,包括成德、成圣的道德修养观,“中、正、诚、敬、恕”立身处世原则,“公、德、仁、顺、和”治国理政之道和义利观,对中华传统文化的影响深刻而广泛。一些经典格言(如天理良心、诚心诚意、天理难容等)已融入人们的思想,出现在人们的口语中,直接影响了中国人的思想和行为。  

程颢不仅仅是一位理学家,还是一位精通治道的地方官。不仅仅是一位思想家,更是一位实干家。

程颢作为一代大儒,对中国政治思想和哲学思想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他不仅仅是一位理学家、思想家,还是精通治道的地方官员、实干家,心怀天下,政绩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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